受监管服务的受控接口

燃油与废弃物协调

经另行接受后,我们可以为燃油或废弃物需求协调具备适当条件的本地服务方及船岸接口。该服务仅限协调,不表示本公司供应燃油、从事实验室检测、废物处置或环境认证。

服务范围

协调事项。

事项 01

燃油交付协调

根据书面规格,按需协调供应方、时间、地点及船岸接口。

事项 02

取样及 BDN 记录支持

配合指定供应方或专业机构协调到场和文件流转;本公司不提供检测或认证。

事项 03

废弃物接收协调

在本地可行时,为已申报的垃圾、污油水或生活污水协调具备适当许可的接收服务。

事项 04

废弃物回执跟进

为船舶档案收集可获得的服务方回执及作业记录。

适用情形

常见靠港场景。

  • 船舶在靠港期间要求另行签约的燃油交付
  • 取样到场或 BDN 文件流转需要本地协调
  • 已申报的船舶废弃物需要经批准的接收服务方
港口能力

各港服务组织方式。

  • 上海CNSHA合作方协调
  • 宁波CNNGB合作方协调
  • 舟山CNZOS合作方协调
预期结果

一套受控的本地服务流程。

  • 书面确定协调范围及指定服务方接口
  • 在可行情况下使交付或接收时间配合靠港计划
  • 跟进可获得的服务方文件及回执

服务流程

  1. 审核受监管需求第 1 步,共 4 步
  2. 核查服务方及许可路径第 2 步,共 4 步
  3. 协调船岸接口第 3 步,共 4 步
  4. 收集可获得的记录第 4 步,共 4 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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